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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知识点二丨党规部分(二)

发表时间:2017-06-21 16:30:30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编辑:荆彩

  66.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如何落实?

  答: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关系将处分决定材料归入受处分者档案;对于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含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还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职务、工资等相应变更手续;涉及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及时撤销或者调整其党外职务。特殊情况下,经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分决定的组织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二条)

  67.执行党纪处分决定的机关或者受处分党员所在单位,应当在什么期限内将处分决定的执行情况向作出或者批准处分决定的机关报告?

  答:六个月内。(《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三条)

  68.《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总则的各项规定适用于哪些党内法规,有无特殊情况?

  答:适用于有党纪处分规定的其他党内法规,但是中共中央发布或者批准发布的其他党内法规有特别规定的除外。(《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四条)

  69.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

  70.党员发布、播出、刊登、出版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或者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五条)

  71.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者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2.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3.党员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六条)

  74.党员制作、贩卖、传播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网络音视频资料等,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

  75.党员私自携带、寄递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立场、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党的改革开放决策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等入出境,应当如何处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七条)

  76.党员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者重大方针政策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或者以组织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或重大方针政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或者以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等方式支持上述活动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八条)

  77.党员组织、参加旨在反对党的领导、反对社会主义制度或者敌视政府等组织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九条)

  78.党员组织、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参加会道门或者邪教组织的人员,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条)

  79.党员在党内组织秘密集团或者组织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

  80.党员参加秘密集团或者参加其他分裂党的活动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

  81.党员在党内搞团团伙伙、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或者通过搞利益交换、为自己营造声势等活动捞取政治资本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二条)

  82.党员拒不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83.党员故意作出与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相违背的决定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84.党员擅自对应当由中央决定的重大政策问题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三条)

  85.党员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或者参加民族分裂活动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四条)

  86.党员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应当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

  87.党员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妨碍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决策部署的实施,或者破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应当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六条)

  88.党员对抗组织审查,包括哪些具体行为?

  答:(1)串供或者伪造、销毁、转移、隐匿证据的;(2)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3)包庇同案人员的;(4)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5)有其他对抗组织审查行为的。(《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

  89.党员对抗组织审查,应当如何处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

  90.党员组织迷信活动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

  91.党员参加迷信活动,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

  92.对不明真相参加迷信活动的党员,什么情况下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答: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八条)

  93.党员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

  94.党员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或者为以上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第一种情况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二种情况应当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

  95.党员在涉外活动中,其言行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应当如何处理?

  答: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条)

  96.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错误思想和行为放任不管,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应当如何处理?

  答: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

  97.党员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等党的规矩,在政治上造成不良影响且情节严重的,应当给予什么处分?

  答:应当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二条)

  98. 党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

  99. 党员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

  100.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四条)

  101. 党员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分配、调动、交流等决定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五条)

  102. 党员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五条)

  103. 党员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

  104. 党员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六条)

  105. 党员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

  106.党员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

  107. 党员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

  108. 党员篡改、伪造个人档案资料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

  109. 党员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怎么处分?

  答:一般应当予以除名;对入党后表现尚好的,给予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七条)

  110. 党员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这个针对的对象是什么人?

  答:党员领导干部。(《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八条)

  111. 党员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纪律追究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九条)

  112. 党员侵犯党员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

  113. 党员以强迫、威胁、欺骗、拉拢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条)

  114. 党员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或者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私自扣压、销毁,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

  115. 党员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等进行压制,造成不良后果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

  116. 党员压制党员申诉,造成不良后果的,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

  117. 党员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怎么处分?

  答: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处分,并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

  118.党组织有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行为的,怎么处分?

  答: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一条)

  119.党员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

  120.党员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违背组织原则搞非组织活动,组织、怂恿、诱使他人投票、表决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二条)

  121.党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122.党员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三条)

  123.党员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

  124.党员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

  125.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弄虚作假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

  126.违反有关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五条)

  127.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取得外国国籍或者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六条)

  128.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前往港澳通行证,或者未经批准出入国(边)境,怎么处分?

  答: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

  129.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

  130.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六个月又自动回归的,怎么处分?

  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九条)

责编:荆彩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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